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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智库 | 浅谈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
来源: | 作者: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2020-06-01 | 354 次浏览 | 分享到:
简析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现存问题,针对性地给出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市民停车压力愈发增大,违法停车现象呈上升趋势。为更好清除道路停车服务存在的诸多“堵点”,更好解决交通出行“痛点”, 2019年,北京市分三个时间节点启动道路停车改革,在缓解停车压力、维护停车秩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基于此,本文简析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现存问题,并针对性地给出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一、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特点

      一是收费性质发生转变。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后,收费性质由经营性收费转向政府非税收性收入,并由各区停车主管部门雇佣的停车管理员进行秩序管理。

      二是收费模式发生转变。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由人工现场现金收费转向非现场电子收费,市民在电子收费路段发生停车行为后,可通过北京交通APP、支付宝与微信等实现线上缴费,或银行网点线下缴费。市民不需要将停车费支付给任何个人。

      三是部分停车基础设施发生转变。收费公示牌由蓝色转变为橙色;收费设备高位视频占数量优势,辅助地磁和视频桩;道路停车位分为白实线停车位和白虚线停车位,白实线停车位主要用于出行停车,白虚线停车位用于周边居民经认证车辆的居住停车,实行自治管理。

      四是促进停车观念转变。通过停车电子收费改革,逐步树立“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观念,提高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二、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现存问题

      截止2019年年底,全市共有498条道路规划了5万余个道路电子收费停车位,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部分电子收费道路基础设施有待进步一步完善

      1.收费公示牌设置到位率有待提升。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后,电子收费路段需更换成橙色收费公示牌,并需要在停车电子收费道路两侧的车位线起终点分别规划明码标价牌,且每超过200米,需增设一个收费公示牌。但实际发现,各区收费公示牌设置到位率均有待提升,个别道路到位率不足50%,增加了市民在使用道路电子收费停车位的不确定性及难度。

      2.停车位标线设置有待完善。部分电子收费道路存在停车位标线不清晰、新旧线重叠难以分辨、标线占压工作井或雨水篦子、车位不完整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车主的停车难度,也使违法停车行为有所增加。

      3.电子收费前端设备巡检和定期维护检测机制有待完善。个别道路高位视频、视频桩等电子收费前端设备存在损坏、故障、遮挡且维护不及时等情况,缺少巡检和定期维护检测机制,部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可能会导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出现订单采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情况。

(二)停车管理员服务和收费有待加强

      自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后,不再由人工收费,设置数量不等的停车管理员,工作内容涵盖引导车主按规范停车入位、宣传电子收费相关政策、pos机道路收费订单创建和结算、提示车主缴费等。但现阶段各区对停车管理员的管理力度参差不齐,缺少对停车管理员统一的管理和考核机制,部分管理员对车主停车行为管理不到位,造成一定程度的跨位停车、违法停车;同时,部分pos机道路存在部分停车管理员现金收费、二维码收费等不规范收费,损坏车主利益。

(三)居住停车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1.各区政府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建立居住停车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展居住停车的相关管理工作。这使得居住停车认证存在车位认证条件与周期、计费方式、管理模式、认证车辆数等存在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难度。

      2.居住认证需求与认证车辆实际停放情况不符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道路认证车辆数量较高,但认证车辆停放率相对较低,部分道路认证车辆停放率未超过30%。缴费方式也会影响认证车辆停放情况,如趸交收费道路认证效果明显好于计时收费道路。

(四)停车秩序有待加强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实施后,总体来说道路停车秩序有所改善。但不同城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停车现象。分析其原因包括:一是道路停车收费的意识有待加强,道路停车位是对公共资源的占用,不是为每个公民评价提供的准公共产品,必须缴纳占用费才符合现代经济社会的原则,但部分车主为逃避缴费行为,将车停放在未施划电子收费停车位的空间;二是执法力度不足,不同城区、不同道路的执法人员分布不均,部分道路的执法人员不足,导致现场执法力度不足,大量车主选择违法停放在免费停放区域。

三、推进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意见建议

(一)建立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一是建立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管理办法,对各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督促考核:1.细化评价考核指标,对各区在道路电子停车服务管理制度、规划施划、收费设施、车辆停放情况、执法情况、宣传与舆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道路停车服务管理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督查,以此来加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管理,巩固和提升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效果。

      二是健全全市联动机制,强化各区停车问题响应时效,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市级要求进行问题整改,并将响应整改情况纳入市级对各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考核,督促各区整改落实。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前端设备日常巡检和维护管理工作机制。建议各区根据道路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针对收费公示牌设置率不足的道路,增加收费公示牌数量;对标线不规范的停车位及时整改,并在新增道路停车位时规避此类问题的发生;将设施落实到个人负责,由停车管理员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现场督查,建立维护台账,避免出现设备故障和遮挡等不可用情况。

(二)构建停车管理员考核指标体系

      针对停车管理员存在的服务不规范、非正规收费等行为,建议建立全市停车管理员服务考核机制,构建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停车管理员服务规范,加大监管力度,严惩不规范收费行为;同时,加强停车管理员队伍建设,统一服装、装备与加大培训,依托市级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建立停车管理员服务电子档案,统一编号,针对停车管理员现金收费、黑收费、不按规定创建订单等违规行为,建立居民举报制度,一经查明,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其在停车行业的从业资格。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居住认证机制

      一是进一步优化居住认证办理流程,让真正有需求的市民能够在较短时间完成居住认证;二是相关部门开展居住认证需求调研,了解本地区居住认证的实际需求,同时,做好本地居住认证道路车位使用情况数据分析,提高认证车辆的车位使用率,若持续存在认证车辆违法停放行为,取消其认证资格;三是建立道路停车居住认证动态调整机制,从认证条件、价格、收费方式、认证车辆数、认证周期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合理利用道路停车资源;四是动员本社区居民,参与到认证车辆实际停放在路外停车空间,形成改善停车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

(四)建立违法停车综合治理体系

      一是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市民停车入位、停车缴费的意识;

      二是加强停车协管员队伍建设、培训,并将其纳入公安交通管理执法体系统一管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实现道路停车网格化巡查管理;

      三是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整合利用道路停车管理实时监控系统、高位视频等采集视频资源,提高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的比例,提高执法效率;

      四是逐步推动将违法停车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与征信企业联合建立完善交通违法行为的征信制度。让交通违法数据成为重要征信数据,为企业提供信用查询,从经济生活方面制约公民的违法停车行为;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于违法停车的驾驶人或车主实行媒体曝光制度;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车辆系统,对于多次违法停车的车辆,在现行法律规范下,实行较为严格的安全技术检验手段。

(五)推进停车综合治理平台建设

      一是逐步建立市级静态交通数据平台,协调交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建设交通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为进行交通综合决策支持、监测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建立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车主、车辆、路内及路外停车位的停车数据库,做好覆盖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车位使用情况、车位周转情况等数据分析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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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来自:北京通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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