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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智库 | 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统计体系构建的对策与建议
来源: | 作者:城市治理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2021-04-22 | 50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以北京市为例,深入研究再生资源统计工作的现状及问题,为再生资源回收统计体系构建献智献策
      再生资源回收以物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成为全球潮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可以更好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民生智库以北京市为例,深入研究再生资源统计工作的现状及问题,为再生资源回收统计体系构建献智献策。

一、再生资源统计工作现状及问题

      1.再生资源统计工作现状

      从全国范围来看,商务部每年发布《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报告》,由商务和经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数据收集,数据来源主要是利废企业和进出口海关。主要统计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池、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的利用量、进口量等年度数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利用量的数据一般采集于拆解利用企业,拆解后的材料流向资源再生终端企业,实际已经计入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再生资源的统计数据中。我国自2017年起才开始统计废旧纺织品回收情况。

      从北京市范围来看,长期以来,市商务委是本市再生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2010年市商务委主导开发了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在该系统内上报再生资源回收量等数据信息。自2016年起,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整合了本市涉及城市运行的多项职能,“扩容”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为北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市商务委的再生资源回收职能划归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同时城市管理委员会(前身市政市容委)长期以来负责全市环卫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掌管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等相关数据。

      2.再生资源统计工作出现的问题

     (1)再生资源统计范围及种类不明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中提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2)统计数据难以响应“两网融合”格局

      由于以往生活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分别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门负责,长期以来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统计数据口径不同,不同来源数据没有整合。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工作正在大力推动,其中不同部门的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也应同步“融合”。

     (3)统计渠道多样存在数据交叉

      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逐步多样化,以北京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为例,北京发改委在2017年启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首批13家试点企业分为5种回收模式:环卫企业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网络回收、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络回收、销售企业“以旧换新”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拓展服务范围回收、以及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回收”。多种回收模式下,统计渠道也相应多样化、复杂化,多种回收主体之间容易发生多级回收交易现象,会引起相关统计数据交叉,为再生资源的统计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4)统计范围覆盖不全,数据难以核对

      北京市商务委已经开展的再生资源统计工作,只包含了部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统计数据,大部分回收经营者未进行数据上报。北京市内还存在大量分散、流动的回收商贩,这部分的相关数据只能通过网络、文献等途径获取,主要以估测为主,难以核对数据的准确性。

二、再生资源回收统计数据收集对策

      再生资源领域的统计数据收集、数据质量、数据精度等是普遍存在的难题。收集和分析再生资源数据是一项创新性和系统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参与,尽量消除数据的不确定性,提高数据质量。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统计范围及统计种类
     
     再生资源的产生主要在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两大方面,因此可将再生资源分为生活性再生资源和生产性再生资源两大类。生活性再生资源是指在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材料,其已经失去了所有或部分原始使用价值,通过回收和处理,可以重新获得使用值的总和。生产性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已经失去了原有使用价值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回收和处理,可以重新获得使用价值产生的各种材料的总和。前者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例如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等,后者主要包括废弃的生产设备、生产废料等。


      在北京市推进“两网融合”的背景下,结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能,再生资源回收统计范围应以生活性再生资源为主,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统计类别,这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体系的前提。

      2.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针对目前各部门统计数据缺乏整合的问题,应由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主管单位进行信息、数据的及时互通和互享。同时在统计指标体系、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统一,以得到真实有效的统计数据。

      3.创新再生资源数据采集方法,提高数据精度

      再生资源回收的统计渠道多样化,在互联网企业纷纷开展“互联网+回收”的新形势下,企业的信息平台将产生再生资源的统计数据。应建立全市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服务提供企业(机构)数据入网备案工作,整合多渠道的统计数据。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提高上报数据的精度,上报包括再生资源来源、品类、流向等在内的数据,以明确上下游各环节数据的对应关系,实现数据的可追溯性。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统计数据

      建立科学的统计体系,对不同的主体采取合理的统计方法,对不同类型主体的统计报送行为进行规范,科学全面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统计数据。同时,还应逐步完善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低值类再生资源的产生量和回收数据,确保回收利用数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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